1. 申请参加境内境外学术会议的教师,须具备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师德师风表现,严格遵守《上海财经大学学术行为规范及管理规定》。
2. 参加在境外举行的线上或线下学术会议者,须有论文在会上宣读。参会老师必须提前1-3个月告知分管科研的副院长,同时出示相关会议的正式邀请函(含主办或承办单位的红章),经学院和学校审批流程同意后方可参会,否则相关开支不予报销。参会老师事后将相关票据、邀请函、参会论文题目交由学院办公室的财务负责人,经分管科研的副院长签字后予以报销。
3. 参加在境内举行的学术会议,相关支出(包括会务费、住宿费、往返交通费)由学院报销(注:参会次数,原则上正教授、副教授每年两次,讲师每年一次)。
4. 参加在境外(含我国的港澳台地区)举行的学术会议,相关支出由学院报销50%,但报销总额不超过6000元(注:参会次数,原则上每两年一次,跟国内开会不同时计算)。
5. 本着厉行节约的原则,参加学术会议所产生的市内交通费用(包括上海和会议举办地所在城市),请相关老师尽量搭乘地铁等公共交通设施。
外国语学院
2023年5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