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4月5日下午外国语学院党总支邀请上海市人大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办公室副调研员、上海市教育评估院专家组成员,上师大法与社会研究所特聘研究员蔡宝瑞在我校国定路校区行政楼一楼报告厅作题为《我国人大制度中的若干问题及完善对策》的报告,外国语学院、法学院、财经研究所、国际文化交流学院党员师生参加了此次讲座。

首先,蔡宝瑞先生为大家准确详细地解释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概念。它作为国家的根本制度,在党和国家生活中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实际生活中也时刻为国为民解决问题。他指出以十一届三中全会为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得到不断的发展与完善,并进一步说明了人大的权利及职责,包括立法权、监督权、人事任免权等;全国人大及地方人大的关系以及人大与常委,政协与常委的关系;全国人大在党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地方人大与市委发挥着重要作用。
讲座中,蔡宝瑞先生结合自身的工作与实践经验,坚持用事实说话,为与会师生深入浅出地讲解了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的职责与作用。蔡先生曾参加上海市第八届至第十届共一百多部地方性法规修改,在这一过程中人大不断完善听证制度,坚持取之于民,用之于民。其中提到上海市婚姻登记、教委督导条例等教育立法、环保局立法、历史文化风貌区的建设及关于制订上海市外来务工人员子女教育问题的法律法规等问题,强调在立法的过程中要考虑到设置制度的管理成本以及设计的制度是否可行、有效。 在谈到人大的监督权时,蔡先生提到食品安全监督检查问题更是受到上海市人大的一贯重视。当时其参加了人大组织的调研活动,监督检查水产品黄鳝的食用安全问题,让师生深切感到人大制度、人大代表就在我们日常生活中。

最后,蔡宝瑞先生特别提到国家的法律语言是很慎重的语言,同时勉励语言学、法律学专业的同学要积极做到学以致用。在人大立法的过程中需要国外先进立法技术的引进与翻译,这不可避免地涉及到法律语言的研究。语言学作为一门实用科学,在其它领域亦不容小觑。例如国家设有专门的语言文字测试中心,可以用语言学的知识来识别犯罪分子口音等,进行案件的侦查与分析。他鼓励在座同学要努力学习,争取为我国立法语言的不断完善与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
(供稿:张清菊(学) 供图:朱灵(学) 编审:罗山鸿)
